2020年8月底,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茂建等17人涉黑涉恶刑事案件。
2020年10月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判处刘茂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四个月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98万。
至此,刘茂建团伙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落下帷幕。
黑恶势力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但财产刑执行工作到位与否
直接影响到
“打财断血、黑财清底”目标的实现
该案执行标的高达7000万余元
如何在短时间内完成执行工作
保证执行到位率、入库率
是该案的重点
亦是执行的难点
未雨绸缪
成立专班
面对执行时间紧、任务重的现状,越秀法院成立了以袁广鹏副局长任组长、陈本聪法官牵头办理的雷霆行动专案组。该案还在二审阶段时,陈法官就已带领团队未雨绸缪,废寝忘食地吃透长达490页的一审判决,摸清此案已查控的财产及类型,为下一步执行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划分类型
厘清份额
2020年11月4日,该案立案执行。由于被执行人人数众多,财产类型种类多、金额较大,仅当事人银行账户达200个,基金股票涉及14间证券公司,不动产共计14套,执行工作无比繁琐。
执行团队厘清思路,将该批财产划分为银行存款、股票证券、基金理财、不动产四大类型,并以“快、准、透”作为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为将财产快速变现做好前期准备。
本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已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200万元,法院立即与其协调联动,公安机关将上述款项转至本院代管款账户。剩余大额款项6800万余元如何又快又好执行到位?
多措并举
一网打尽
执行团队善用“庖丁解牛”的方式深挖彻查“隐形黑财”,线上线下双线摸排:把工作分解为线上扣划银行存款、发函强制卖出赎回股票基金账户、委托评估机构对不动产进行评估及线下执行联动对接四大部分。
网络查控,冻扣银行存款
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线上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迅速冻结其名下127个银行账户,共划扣存款363万余元,第一时间让“黑财”无所遁形。
对接证券公司,强制卖出股份
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持有各类股票,市值约2000万元。法院分别发出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上述证券公司协助将案涉股票强制卖出变现,目前已执行到位约1600万余元。
强制赎回基金理财
被执行人还分别持有各类基金理财,市值约2600万元。法院致函相关基金公司,落实各项基金对应的银行账户并将账户及时冻结,待基金公司将相关理财强制赎回后,扣划至法院账户。目前已执行到位基金理财2596万元。
对接一些线下扣划、与房管局核对房产信息的工作时,执行团队争分夺秒,一天内奔波往返数十个机构是家常便饭。
做通思想工作
争取家属代缴
除了将财产强制执行变现外,法院还鼓励家属积极代缴罚金、退赔被害人款项。
其中,被执行人之一刘某振的银行存款被法院划扣后,尚有610万元未执行到位。得知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阶段已查封其名下住宅、车位、公寓等物业四套,为保障案外人的居住权益,法院为刘某振家属保留一套房产用于居住。同时,法院启动对这四套物业的委托询价工作,拟通过拍卖程序处置变现,填补执行款缺口。
经实地调查走访得知,刘某振家属所居住的位于天河区的物业价值最大,其余三处物业的总价值不足以清偿剩余执行款。如果拍卖该物业,其家属必须腾空搬迁,将房屋交付法院。
为顺利执行到位,做通刘某振妻子的思想工作是关键。陈法官一方面耐心听取刘某振妻子的解释,明确会给其一定的宽限期;一方面细致释法析理,使其明白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势在必行,告知其如不及时清缴,会面临房屋被处置变现等法律后果。
12月15日,刘某振妻子主动到法院代缴610万余元,此案避免了进入冗长的拍卖程序,缩短了执行期限,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截至目前,刘茂建等17人涉黑恶案已执行到位5323万余元,另有价值约2000万元的房产已进入拍卖流程。越秀法院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持续发力,坚持黑财清底和行业清源,强力推进黑财执行,加快财产变现入库,真正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根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越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