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9-06-10 14:18:10 浏览次数:-

穗府办函〔2019〕76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29日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垃圾分类处理,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链条管理工作,明确垃圾分类管理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促进垃圾分类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处理涉及的重大问题,指导并督促工作落实。

二、组织架构

联席会议由省军区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林业园林局、供销总社,各区政府和广州警备区组成。

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协助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派出一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协助联席会议成员开展工作,以及日常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系、沟通。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议题情况邀请相关单位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可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具体问题,并根据议题情况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送有关市领导,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协调推动垃圾分类管理重点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沟通对接,密切支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并及时反馈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杨江华 副市长

副召集人:邢 翔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陶镇广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 卢 军 省军区保障局副局长

     李文驹 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张其南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周青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林 平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王越西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宇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巡视员

     李小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昊羽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建荣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朝晖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文健 市委农办、市扶贫开发办常务副主任

     陈泳芳 市商务局副巡视员

     彭铁山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巡视员

     刘忠奇 市卫生健康委巡视员

     宋 衡 市国资委副巡视员

     李 兵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运则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詹宇扬 市林业园林局副局长

     李洁明 市供销总社副主任

     官振坤 越秀区副区长

     陈建彬 海珠区副区长

     安建国 荔湾区副区长

     刘庆进 天河区副区长

     蔡 胜 白云区副区长

     雷 虎 黄埔区副区长

     蒋福金 花都区副区长

     谭 斌 番禺区副区长

     王 勇 南沙区副区长

     李名扬 从化区副区长

     郑 恒 增城区副区长

     张 聪 广州警备区保障处处长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关于建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