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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用3年全面整治出租屋环境

来源: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7-20 09:09:29 浏览次数:-

  15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州市出租屋专项整治暨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3年行动计划(2015~2017)》,明确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多个部门组织实施,用3年时间,集中开展出租屋整治。

  而本次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象为实有建筑住宅类出租屋,重点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特殊人群密集居住的出租屋以及批发市场、医院、学校周边的“群租房”。针对目前“人屋”登记纳管工作存在漏洞,出租屋内存在治安、消防、燃气安全、结构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出租屋管理不够规范,出租屋规章制度不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要求对出租屋特别是城中村出租屋开展集中整治,这是近12年来市委、市政府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中整治出租屋行动。

  行动目标是用3年时间开展出租屋专项整治和出租屋创建活动,实现出租屋和来穗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定期更新”常态化,力争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登记纳管率达95%以上;出租屋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出租屋内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城中村规模以上出租屋基本安装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立健全出租屋服务管理长效机制。

  重大案事件责任方将全市通报

  据通报,全市共建立了172个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和1072个社区(村)服务站。市来穗局在去年7月至12月,牵头开展群租房整治工作,共排查群租房26603套,整改22165套。目前,广州已建立由公安部门、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组成的市、区、街(镇)、居(村)四级登记纳管工作联动机制。

  同时,建立“人屋”登记纳管抽查通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各区、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登记纳管情况进行调查;市公安局会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人屋”抽查登记纳管率连续多次排名靠后的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出租屋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结合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各区加强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将巡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并加大出租屋综合税征收工作,广州也全面运用移动管理便携设备、自助申报系统等信息化手段采集信息,相关部门依托市政府的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同时规范出租屋档案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出租屋电子档案;统一规范出租屋档案室建设。

  市来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正加快修订《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制订《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规定》、《广州市出租屋安全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出租屋管理。

  严查出租屋使用已报废燃气瓶

  按照“群租房”的不同类别,广州的整治工作由相应职能部门牵头开展整治,整治范围包括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出租屋;违规改建为“房中房”的出租屋;将阳台改为房间使用的出租屋;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屋;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

  同时,广州将开展出租屋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出租屋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使用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无技术档案、已报废的燃气瓶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出租屋内无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涉及燃气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出租屋主(代理人);研究探索出租屋屋主(代理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这期间,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也将被专项整治,将探索房屋租赁统一规范放盘模式。

  此外,对尚未安装门禁的规模以上出租屋,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屋,封闭或半封闭围院式管理的大院,以及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将推进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结合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重点推进城中村规模以上出租屋安装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

  ■专项整治4步走

  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至7月)

  召开全市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印发《广州市出租屋专项整治暨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3年行动计划(2015~2017)》。各区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制定行动计划,层层做好动员部署。

  制定方案阶段(2015年7月至8月)

  各牵头单位及各区召集相关单位研究专项工作,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全面排查摸底,找出问题,分门别类,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全面整治阶段(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

  各地各部门针对排查的出租屋问题,按照既定方案,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同时,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市各职能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7月至12月)

  各地各部门总结经验,对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市领导小组对各街(镇)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全市登记在册出租屋466万套

  广州市来穗局方面介绍,当前,广州出租屋管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出租屋呈现“低端扩张”,低档次出租屋无序膨胀。广州市登记的出租屋从2004年的70.06万套增至2015年6月的466.09万套,主要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农村地区的低档次出租屋为主,普遍不符合规划、建设、消防标准,“超高层建筑”、“握手楼”、窝棚等低端违章建筑较多,技防水平不高,甚至有些连门牌号码都没有。

  出租屋从居住类出租屋转变为居住、商铺、办公、仓储、工厂等多种类型,既有时租日租房、住改商(仓)房、“二合一”、“三合一”等类型出租屋,也有中央(省)驻穗单位、部队、高校、铁路等机团企事业单位宿舍大院以及集体物业出租用房、大型商厦写字楼、工地工棚、田间窝棚等类型出租屋。

  受旧城区改造、房价提高、利益驱动、市场刚性需求推动等因素的影响,广州出租屋增长迅猛,数量庞大,目前已达到466.09万套。但目前全市仅靠各街镇出租屋管理员在开展巡查登记,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同时,出租屋管理员还承担着街(镇)大量的临时性工作,造成登记管理不到位,部分出租屋存在漏登漏管现象。

  由于管理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很多出租屋主“只收钱、不管理”。一些出租屋主为了逃避缴纳有关税费,出租房屋不登记备案,尤其是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和农村地区,出租屋数量巨大,很多屋主逃避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逃避缴纳出租屋综合税。

  “‘人来不登记、人走不注销’,有些屋主‘躲猫猫’,玩失踪,以至于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不能掌握所有承租人信息资料,给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市来穗局相关负责人坦言。

  总体看来,出租屋安全问题不容乐观。出租屋问题日趋复杂,从治安问题逐步扩大为治安、消防、计生、违建、无照经营、制假贩假、环境脏乱、安全生产等综合性问题。据反映,仍有不少制假贩假行为以出租屋为窝点,极易滋生“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出租屋内违规用电、用火、用气现象突出,群租房屡禁不止。

                                                                             (来源:南方日报 2015年7月20日AⅡ 01版/来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