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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来穗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读小学公布指南

来源: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4-15 08:33:11 浏览次数:-

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海珠区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要求、统筹分配学位的办法对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开展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招生对象

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与流程

(一)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于2016年5月22、23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由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居住地对口小学审核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二)符合2016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向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指定的受理点递交积分申请材料。详情请登录海珠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haizhuedu.net。

(三)其他非穗籍适龄儿童,按“网上报名——学校预录取——家长确认”的流程报读民办小学:

1.网上报名。于2016年5月10日至5月20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zs.gzeducms.cn。

2.学校预录取。5月25日至6月30日,民办小学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向拟录取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

3.家长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

(来源:海珠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