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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常见热点问题选编

来源: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9-16 16:13:38 浏览次数:-

    1. 问: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申报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答: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的申报时间是10月8日至11月6日。
    2. 问:申请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3年9月30日(含当天)后出生;二是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三是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四是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五是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3. 问:积分申请中有哪些加分项和减分项?
    答:申请人在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等方面有贡献的,可申请加分指标;个人在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记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则相应予以扣分甚至取消申请资格。
    4. 问:今年积分制入户按照什么规则进行排名?
    答:按照《广州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积分制入户人员按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5. 问:2019年度的积分制入户流程和往年有什么不同?
    答:今年积分制入户实行“网上承诺制”,将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核验原件并受理的流程后置。申请人在前期无需前往受理点提交个人资料,只需承诺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即可通过系统提交入户申请。各受理点及职能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并按照积分排名原则形成“预审排名靠前人员名单”。排名靠前人员(可登录网站本人账号进行查询),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广东省居住证》所在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材料核验并受理。提交原件核验成功并签名确认申报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名单会进行排名公示,最终确认入户名单并发放入户卡。
   6. 问:积分制入户申请的整个流程什么时候完成?
    答:来穗人员10月8日-11月6日下午17点前进入积分制入户专栏提交申请。12月中旬完成核验、审核、公示并发放入户卡。
    7. 问:来穗人员可以在哪些受理窗口核验积分制入户原件?
    答:积分制入户在全市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或政务中心)均设置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各受理窗口地址请查阅《2019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办事指南》。
    8. 我去年参加过积分制入户,能否用已有的积分直接申请今年的积分制入户?
    答:已在系统上获得个人积分的可以直接申请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但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度积分制入户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19年9月30日,其中创新创业和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这也意味着如果相关积分申报材料时间不在有效范围内、或者有所增加调整(如社保年限)的申请人,需尽快登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个人情况,进行积分调整后再进行入户申报。
    9. 问:积分制入户如何申报,哪里可以查到积分制入户的政策文件?
    答:来穗人员可提前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登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统一印发《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对2019年积分制入户的政策规定、申请步骤、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在各受理窗口、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以及大型厂区、企业赠阅。来穗人员也可以通过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州来穗局”)等新媒体平台获取积分制入户的相关资讯。各级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为来穗人员了解积分制入户政策和办理流程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
    10. 问:积分制入户申请人材料造假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批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